篇后小剧场

“……孩子,这世上什么人都有,有好人,也有坏人……”

小小的龙仙儿,听着父亲的说话,似懂非懂地点着头。

哪怕才刚开始了解这个世界,对世事一知半解,龙仙儿也依稀能够理解,自己那个总是坐在花坛一角,头带斗笠,像个普通下人一样修剪花枝的父亲,是个旁人眼中的好人、老实人。

“做人是一件十分复杂的事,很多时候,不是妳对别人怎么样,别人就会对妳怎么样……对人坏,别人会对妳更坏;但对人好,却未必能换得别人的好,这世界就是那么无奈……”

口说无奈,父亲却笑得很豁达,还伸出他斑驳的厚实手掌,摸了摸自己的头,温和地说道:“不过呢……孩子妳要记住……”

“嗯?”

“……做人……一定要厚道。”

不知为什么,父亲的这句话,给龙仙儿留下非常深刻的印象,并且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都成为她兹兹在念的一个坚持。

幼时的记忆,并没有太多的波澜,虽然打出生,百族大战就已在进行,但妖、魔、鬼族都还只有零星活动,没有大举入侵人间,对于身在苍溟的龙氏贵族,根本没有安全问题。

但虽然衣食无缺,安全无虞,可要说无忧无虑,也谈不上,自己模模糊糊感觉到,因为父亲的关系,自己、妹妹,还有母亲,都不太受家族亲友待见,明明父亲屡屡为家族卖命,做了许多贡献,却没得到应有的重视,甚至连带他的家人都一起被当异类,受到排挤。

……父亲,你说得没错,做人果然不容易。

在后头的一段时间,父亲忙于外出征战,为了让家人的处境好些,他在苍溟城外购置了一座破败庄园,将妻女安排到那里居住,虽然物资环境差得多,却胜在自由清闲,不用看龙家亲戚的白眼,对自己来说,生活反而开心许多。

再后来,就是那个男孩的出现……说男孩也不太对,因为自己那时也只是个小女孩,什么都一知半解,短短半年的相处,说初恋、说感情,其实都讲不太上,自己只知道,那段时间是自己记忆中,最开心的一段日子。

“喂,老温,你将来想要作什么?”

“我……没什么吧,就娶个漂亮老婆,开个酱油铺,天天打酱油过日子吧,还有,妳比我大,为什么叫我老温?”

“啰嗦,我才不要比我小的夫君呢,要娶我就要能压得住我,我是不会被人追上的,要也是被征服!”

小小的女孩,手插着腰,昂首说话,“年纪大小不重要,男人最重要是心气大,什么娶个漂亮老婆,开酱油铺的,一点出息也没有,男人没有梦想怎么行呢?万一哪天真的实现了呢?”

“呃,就算妳这么说,我也不知道该怎么把梦想变大啊,难道……多娶几个?”

“说得好!没有做不到,只有想不到,这是一个好开始,你不是要娶漂亮老婆吗?成功人士都是娶了姐姐,还顺便娶妹妹的,不如就娶我们三姊妹吧……小酱油铺什么的没意思,起码得是全帝国第一的酱油商,还得是御用皇商……喂,云儿,妳不要给我跑!回来!”

躲在柱子后面,怯生生露出半张脸的小女生,被姐姐的霸气宣言吓到,转头落荒想逃,却被大姊一个箭步窜上,扯着小辫子,压制在怀里抱过来,对着早已目瞪口呆的男孩,持续霸道发言。

“决定了,老温,你将来的命运,就是成为举世第一的酱油商人,还得是御用皇商,然后迎娶我们三姊妹,如果你做不到,洞房花烛夜我就用酱油活活淹死你!”

“……妳、妳干什么随便决定别人的命运啊!这种事……我想都没想过。”

莫名其妙被改了人生轨迹的男孩,慌忙地哄住了那个穿着粉红裙子,被姊姊勒得直哭泣的女孩,不服气地抗辩道:“妳就会说人,那妳呢?妳又有什么目标?很伟大吗?”

“那还用说?我的目标可大了!我要保护世界,保护人族,守护这个世界里的所有人,不管喜欢我的,讨厌我的,我都要一起守护,让世界重归和平,开启盛世……”

女孩傲然抬头,“怎么样?我是不是很伟大了?”

“妳……妳这只是单纯好大喜功吧?”男孩的头摇得像波浪鼓,“我爹说,妳这种人,就叫做圣母狗!”

“才不是呢,我爹不是这样说的。”女孩插着腰,道:“他说过,做人,就是要厚道!”

斩钉截铁地抛下话来,那个午后的和煦阳光,暖暖地洒在身上,成为记忆中极为美好的一幕。

只可惜,厚道人的人生,向来都不怎么厚道,理想与现实就是存在许多冲突,在那天之后不久,就发生了许多事,自己平实又不失温馨的童年,戛然而止,被迫学习到很多同年人不会明白的东西,提前成熟起来。

被送入宫后,经历了很多,原本的天之骄女,一夕沦为贱役,没日没夜地干起活来,手肿了、磨破了、冻伤了,呵口气就再上,虽然苦到想哭,却仍然有值得欣喜的事,交到了相互砥砺的好朋友,从绝望的黑井底看见了阳光,生命总在绝境中存有希望,自己也暗暗向天期许。

……我的人生,不会结束在这种地方,不会永远困在这里,终有一天,我会凭自己的力量挣脱出去!

一点点的小希望,存满了自己所有的寄托,在那个时间点上,自己确实相信,可以凭着努力、厚道、友情,逆转命运,开创新天。

不过,只能说自己太过天真了,真实世界并没有那么容易,那昙花一现的小小希望,因为恶意黑手的伸来,轻易被辗碎。

那是龙家主脉中的一名贵女,虽然彼此是亲戚,双方身分却天差地远,她压根没正眼看过自己,甫入宫就被封妃,本来与自己该是两条平行线,却意外在宫中碰上,然后,就因为她的不顺眼,自己的命运再次转折了。

想逃、想躲,但无处可躲,也欲逃无从,虽然试图挣扎,还是失败,最后,自己交到的朋友们,不是背叛出卖,就是被弄死,连自己入宫后一直偷偷养起的小狗,都被活活丢到锅里煮死……

那一刻,自己真的发狂了,伸手到沸水里想去捞,但结果并没有什么用,被人打折了手脚,抽了十几鞭,满身是血地扔到厕所旁,在大雪天里昏死过去。

加害者们似乎以为自己必死无疑,就那么笑着走了,后头自己在剧痛中悠悠转醒,对于侥幸生存,也着实难以置信。

……活下来了,似乎是不幸中的大幸,但也没有什么用,所要面对的,只不过是一个活地狱而已。

……朋友死了、背叛了;亲手养大的狗狗,惨叫着在眼前被煮了,自己什么也没能为牠做;腿折了,手骨碎了,曾经笃信有希望的未来,什么也没剩下。

……自己在茅厕旁的冰冷角落,没水没吃的躺了整整三天,发着高烧,没有人过来问半句,当自己是个瘟神一样,好像沾着就会家破人亡,能闪就闪。

自己也不知道是怎么挺过那三天活地狱的,当高烧奇迹似的退了,自己捡回一命,但心里有些东西,好像也就此死去了。

……我不能死,如果我死在这里,就真的什么都没了,那些无辜死去的人,也全部都白死了,只要我能活下去,就有改变一切的机会,哪怕出卖所有,我也要活下去。

过去的自己,一直被人说是个坚强的女孩,但“坚强”开始转化成钢铁意志,便是从此刻开始!

为了生存,自己装作失心疯了,成日说着浑话,动不动就吐、晕倒、口喷白沫,披头散发,邋遢度日,别说不能与家人书信联系,甚至不能与任何人正常交谈。

敌人被蒙蔽过去,让发了疯的自己,就住在茅厕旁,跟着宫里最下贱的奴隶,一起刷着整个宫廷的马桶,用粉碎过的手骨,日以继夜地刷便桶,清洗秽物。

留着自己残命,可以彰显他们的威风,不过他们并没忘记斩草除根,定时会来视察,顺道一棍打折自己的手脚,而“疯得彻底”的自己,必须“感觉不到痛楚”,越痛越笑,甩着变形的手臂,手舞足蹈,让他们安心地大笑离开。

晚上,所有人都睡了,自己仍不能松懈,因为宫里每个清醒的人、每一双眼睛,都可能是敌人的眼线,只要有人察觉自己没疯,自己就见不到明日的太阳,绝不能有一秒的松懈!

……心里有些东西死了,但有些东西正开始萌芽。

……这样的日子,一过就是两年多。

……暗无天日的疯狂里,自己不曾放弃过,终究有那么一天,自己会等来转机,神也好,魔也罢,只要能给自己那么一个机会。

这样的祈祷,终于在某一天得到回应。

那日,自己正拿着马桶刷,坐在土墙旁,吃吃傻笑,作势要开始梳头发,忽然发现有个蓝衫男子,离奇出现在这后宫禁地,瞪大眼睛看着自己。

……他是谁?怎么来的?

“……我靠,这货是阿山的老婆?他小子的口味够重啊!连这都吃得下?怪不得他不要美女……”

蓝衫男子的表情,有那么简短地惊愕,但随即就像看透了什么,微微一笑,走到面前,举掌按在自己头顶,不避脏汙。

“我没时间废话,阿山媳妇,妳就回答我,妳想死?还是要活?”

……机会?还是陷阱?选错了,可能就这么没命了。

忐忑不安,但自己决心拿命赌上一次。

“我……我……要活下去……”

因为极度紧张,口齿已不清晰,但自己仍竭力镇定,说出第二句,“你、你是……”

“名字不过是代号,朋友们都叫我团长……”蓝衫男子淡淡道:“算了,阿山媳妇,妳还是叫我贾伯斯吧。”

……命运的车轮,就在这一刻脱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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