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第49章

李宪统和冷宏伟两人补的喜酒不在同一天,因此桂卿可以从容不迫地分头去喝而不用考虑分身乏术的事。宪统又特意安排他说补的喜酒也必须得去参加,不然就是不给好朋友面子,就是不够意思。如此一来他只得恭敬不如从命,硬着头皮花一份钱喝两回喜酒了。

冷宏伟婚礼的主场是在农村老家举办的,城里同事和伙计的场随着女方的主场进行,一切都按照城里的规矩和程序来。本来按马静茹的意思两家的亲戚朋友都集中到一个酒店,联合起来搞一个像模像样的大场就行了,麻烦也就麻烦这一回。但是冷宏伟坚决不同意这种就腿搓绳的省事做法,他说如果不在农村老家举办婚礼的话,那村里又有谁知道他结婚娶媳妇了?另外,他家除了本家之外很多亲戚也都是农村的,他们拖拖拉拉地来城里参加婚礼很是不方便。其言外之意也很明显,那就是他怕家里的穷亲戚们在女方家的客人面前丢脸,这当然也是丢他的脸,显得他不好看。

马中俊作为在社会上已然混了半辈子的老猴,当然是非常赞成冷宏伟的想法的,他也不愿意两家的事稀里糊涂地搅合在一块办,再怎么说他好歹也是个单位负责人,尽管只是个无所谓的副职,大小也算是个官,尽管这个官看起来有点无足轻重,他实在是不想让女儿的婚礼办得有任何的瑕疵,他怕在这件事上留下一辈子的遗憾和纠结。最后翁婿二人协调一致,冷宏伟在老家办主场,马中俊在城里酒店办补场,新人的同事全部参加补场,如此便将主要矛盾解决了。

补场的时间定在晚上,地点就在南院对过的金鼎轩餐厅,大家对此地都熟门熟路的,既好来也好去,非常方便。天色还早着呢,离完全黑天尚有一段时间,马中俊夫妇就衣冠楚楚地站在金鼎轩迎客厅里恭候大家的光临了。许多和他们交情比较深的客人都说,老两口打扮得比小两口都要俏几分呢,这话惹得马中俊夫妇笑得合不拢嘴,心里一派莺歌燕舞还捎带着喜气盈盈的。俗话说好闺女不如好闺女婿,好儿子不如好儿媳妇,能找到一个各方面都满意的闺女婿,又何尝不是女方父母人生的一大幸事呢?何况马中俊膝下就这么一个宝贝女儿。

站在外边迎宾的新郎官冷宏伟一米八的大个子,身着大方稳重的藏青色西装,脖子上系着鲜亮得有些过分的粉红色领带,显得异常挺拔伟岸,高人一等。随机地分布他颧骨两边的跟随他南征北战多年的颗颗大小不一的粉刺,此时也害羞一般着意地隐藏了起来,只留下星星点点的黑影标示着它们还没完全退出历史的舞台,还在争相做着想要出头露面的事情。由于身高方面的绝对优势使得他那翘起的丰满臀部也就不那么惹眼了,当然这也要归功于西装上衣的掩饰功能。如果男人臀部的丰满和圆润预示着智慧的发达和兴旺的话,那么他绝对是青云县数一数二的极其少有的智者之一。当他站起来或者前后走动的时候,桂卿时常担心他会因为重心不稳而仰面倒下,而且一定会摔得很严重。不过好在他们只是在一起热热闹闹地打过几回牌而已,而打牌向来都是坐着的时候居多,所以并不存在后仰摔倒的尴尬危险。

冷宏伟柔情蜜意地春风得意地挽着的小新娘马静茹,其身高大约在一米六左右,在女人当中属于一般化的个头。她的体态虽然有些羸弱不堪、纤细柔软,但是好在各部位的比例倒还协调精致,倘若不仔细看面部的话,绝大多数人都不会否认她也是一位君子好逑的窈窕淑女。

但是,当她笑意盈盈地转过脸来,旁人得以一睹其真容时,恐怕绝大多数人又都不会否认,这是一张让人引不起任何兴趣的平庸至极的脸。所有的人间语言都难以精确地描述这种乏味异常、沉闷无聊的脸,洋葱头一样的鼻子,薄如刀片的两扇嘴唇,扁似树叶的两堆颧骨,冰溜子一样的尖下巴,应付差事似的两片单眼皮,随心所欲地长着玩似的两个小耳朵,漫不经心地出场亮相的快要溜达出岗位的两弯眉毛,还有那再厚的粉底也掩盖不住的点点雀斑。

能生出这样一个奇特容貌的叫人过目不忘的女儿来,也真是难为了马中俊夫妇。另外,满心全是喜悦之情的马静茹尽管长得没有一点姿色可供旁人欣赏,但是她却并不属于丑陋女孩的行列,因为那是一种比丑陋更让人难以接受的稀奇容貌,让别人说不上来是什么滋味。

“哦,就是给我一座金山银山,我也不会娶马静茹这种女孩做老婆的,把自己的大部分的人生葬送在这位千金的手里想想都恐怖。”桂卿在和新郎新娘打过招呼之后不禁如此暗想,真是有些自作多情了。

“要说平时我是最恨以貌取人的人了,今天怎么偏偏就干起这等讨厌人的勾当来了呢?”同时,他又暗自感叹道,心潮可谓是此起彼伏、难以平息,“看来要保持一种状态良好的世人公认的人性美德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需要很大的毅力才能克制住自己的冲动。”

“不过有一点,”他又颇为自负地想道,“我虽然不会神机妙算,也不太了解马静茹的为人,但我还是敢肯定她这个人应该是属螃蟹的,一定极不容易交往,尽管现在的她笑得还不错,好像也带着几分的阳光味道。我应该不会看走眼的,我相信她是一个表里如一的人。”

“可爱而又可怜的冷兄啊,以后你就和她胡缠去吧!”他有些杞人忧天地想道,而不是想着要祝福这位男同事。

其实他不知道的是,这个事他还真是有点想多了。就算是他口味重且品位特别,能对马静茹这种稀世珍品下得了手,人家马中俊还真看不上他呢。原因说起来也很简单,那就是他家的经济条件实在是太差了,任谁都会非常本能地觉得他无疑是那种三年五年,甚至十年八年都拔不了穷根的人,至少马中俊是这样认为的,而且态度还颇为坚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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