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八章 新片剧本

《英雄》。

不久的将来,在好莱坞被两振出局,只能回到弯弯拍戏的李桉,靠着一部《卧虎藏龙》,成功翻身。

在北美上映拿下了1.28亿美元,成为票房最多的外语片。

同时还在奥斯卡成功拿到十个提名,并夺取了最佳外语片大奖。

可谓是奖项票房两开花。

《卧虎藏龙》的成功,也开启了华语武侠大片的先河。

但说到底,所谓的古装大片时代,也没出了几部片。

老谋子的《英雄》《十面埋伏》《满城尽带黄金甲》。

冯裤子的《夜宴》就别说了,整个一哈姆雷特。

另外就是帮国内古装大片在国外市场画上了个句号的《无极》。

这部片子可真是……

直到顾铭重生前也没看懂。

可能得下個世纪才能有人看得懂了。

当初还搞出了一出被人退货的闹剧。

是的,好莱坞的哈维·韦恩斯坦是不怎么样,经常出个定金,然后逼着想进入北美市场露露脸的片商把片子以定金的价格给他。

可看完片子之后定金和片子都不要了,马上跑路。

这部片子可想而知。

数来数去,就一部《英雄》有搞头。

“貌似不大行啊!”

端着下巴思索了一会儿。

顾铭就把英雄两个字给涂了。

不得不说,这是部合适的片,但不适合自己。

从重生到现在,自己都在避免一个短板,前世没有拍过的大场面。

这种东西,可不是你有个剧本就能拍出来的。

需要慢慢的练,然后一步步地试着来。

直接上手,拍不出“风,大风!”和万千箭雨的效果。

还有就是这种片子拍摄周期太长了。暂时没有必要。

既然如此,还不如不糟蹋这部片子了。

而且这部片子对张一谋也挺重要的。

虽然《满江红》吃相不好,但看在他弄了一个堪称完美的奥运会开幕式的份上,给他个面子,《英雄》还是留给他吧。

那就没得武侠片合适了。

顾铭又把目光转向了动作片!

一瞬间,顾铭的脑海里出现了许许多多动作片的名字。

可选哪个合适呢?

自己拍动作片,怎么也得有点逼格吧,还有,要不要加点爱情?

爱情和动作片?

顾铭脑海里又出现了许多经典,什么桃谷桃乃啊啥的……

麻的。

先不想这个了。

越想越热血沸腾的。

再说,思考动作片,怎么能不来点动作?

顾铭把笔一摔,上了床。

把颜丹辰手里的书拿到了一边,“颜老师,别看书了,该上课了。”

“你得给学生好好补习补习了。”

……

“就这样被你征服,喝下你藏好的……”

远处巷子里的小店放着这首98年出现的歌曲。

歌曲宛转悠扬。

《征服》歌长4分59秒。

在它放了十二遍后。

顾铭进入了贤者时间。

大脑放空。

思维却清醒异常。

一瞬间就想到了现在的华语影坛第一人,成龍。

成龍第一部成功打入好莱坞的影片是什么?

《红番区》!

这部戏能成功只是因为动作和剧情吗?

那也未必。

它的剧情主要讲的是黄汉强在米国发生的事。

里面的华人和华人说话说汉语,和米国人说话呢?当然是说英文。

很合情合理吧?

但这样一来,就很大的避免了需要看字幕的障碍。

如果全用汉语,打上字幕,《红番区》还真未必能取得那样的成就。

所以,这部动作片以华人为主角是肯定的。

但最好有不少合情合理的说英文的地方。

先想办法打进去,赚它的钱,赚到钱再说其他的事。

没钱,什么华语电影振兴,电影工业都是空中楼阁。

再加上要有一点逼格。

合适的就不多了。

想到最后,顾铭爬起来,写下了《飓风营救》四个字。

虽然没有什么太多的艺术性。

但这部影片运用了不少手持摄影加快速剪辑。

在《谍影重重》没出现的情况下,把手持摄影融入动作片还属于一个创举,也算有点逼格了。

就是这么拍的话,国内没人有经验,有点废摄影师。

没事。

到时候让韩三品联系,什么老顾,吕勒,还有公司的曹玉,都给我练起来。

这部片子又没有《谍影重重2》那么多的手持镜头,要是连这都撑不下来,还当什么国内顶尖摄影师?

不再想这个,顾铭提笔就开始写起了故事梗概。

很好写,特工遭遇中年危机。

离婚的特工,妻子嫁给了富豪,女儿和朋友去法兰西玩,住在了闺蜜的国外亲戚家,然后被黑帮抓住了,靠着富豪的私人飞机赶过去,大杀特杀,成功救回女儿。

同时还把女儿介绍给了当保镖时救了一命的女歌手,让她教女儿唱歌。

“额……”

“得改改。”

顾铭觉得前妻嫁给富豪看起来有些不大得劲。

什么颜值,什么背景啊!

带着个女儿还能嫁给有私人飞机的富豪。

这富豪这么缺女人吗?

就算娶个二婚,我忍了,可你还娶个带女儿的二婚。

没法忍!

所以,这个前妻得是富豪的童年女神,最好是会跳舞,或者唱歌,所以吸引了当时还是穷小子的富豪,可惜,穷小子太穷,只能眼睁睁看着她嫁给主角。

后来富豪发达了,自己的妻子也死了,加上主角前妻又离婚了,所以才娶了主角这个带着女儿的前妻。

其实还有些俗。

不过好在现实中还有可能发生。

总比一离婚就嫁给有私人飞机的富豪能解释的通。

还有,女儿想学唱歌为什么还得父亲介绍歌星。

有私人飞机的富豪请不起吗?

那么,前妻还是会唱歌吧。

因为唱歌没混出个名头来,所以就不想让女儿重蹈覆辙。

不怎么支持她学唱歌。

这样由父亲来找歌星就说的通了,而且还能避免她学跳舞的话以后有人瞎联想。

还有几点。

首先,主角的生活地点得在港岛,一是规避审查,二来,女儿去国外旅游,住在了闺蜜的国外亲戚家。

同样生活在港岛的闺蜜,有个英gay兰的亲戚很合理吧?

去英gay兰,不管是女儿旅游的时候,还是主角过去大杀特杀的时候,说英文都是符合情况的。

这样也有助于打入国际市场。

其次,一个华人在国外杀杀杀,明显符合国内的调调,也能争取国内票房。

至于说选英gay兰的话,用不用换掉原片中反派,阿尔巴泥亚黑帮。

顾铭还打了个电话咨询了一下。

不打听不知道,一打听吓一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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