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与正义的代价——第四节

接上篇——正义与正义的代价——第三节。

上面我们讨论了“分配正义和持有正义”、“人们内心的朴素正义”和“战争的正义性”这三点。但是除了这三点有时候也会遇到特殊例外让人两难的情况。

瑞士银行在二战中遵守了契约,保持了中立,但实际上这种中立对**的财富起到了转移和保护的作用。如果用正义论来看,你说这种情况下他是正义还是不正义?你肯定会觉得他不正义,因为他遵守了契约导致**有钱推动战争从而导致人们饱受**带来的地狱般的折磨和灾难。

但是这时你再换个角度想下如果瑞士银行做了另一个选择,他违反了契约,他把**的钱给了同盟国,**没钱推动战争直接胎死腹中。如果是这样,那下次战争又该怎么办?下次瑞士银行又该怎么选择?判断正义与否的责任是不是从此就这样交给了瑞士银行?如果瑞士银行认定某个国家的财富是正义的就遵守契约,认定不是正义的就不遵守契约然后光明正大的收缴没收别人的财富,那这不完全由瑞士银行自己说了算?那存款人的安全和利益又该如何得到保障呢?假设你去存钱,而银行可以随时以财产来源不明的原因收缴你的财产,这是正义吗?假设你买了一辆车,厂商觉得你可能会用这车去做坏事而违背契约切断汽车的电路,你觉得这算正义吗?你是不是觉得越来越不正义?同样的道理,在同样的逻辑关系下,你为什么就觉得银行可以随时收缴别人的财产就是正义的呢?你是不是觉得是基于自然法的战争正义原则,为了一场正义的战争而可以通过一些非正义的手段去实现?如果是这样,基于自然法的战争正义性为什么在同样是自然法的契约正义性之下呢?如果为了一场战争的正义你可以违反契约,那么是不是也可以为了一场正义的战争而滥杀无辜呢?如果可以为了一场正义的战争滥杀无辜,那牺牲多少合适?如果可以牺牲无辜的平民,那这原本正义的战争他又正义在哪里?他的正义何在?

还有就是正义的标准是什么?由谁判断?通过违反契约这种非正义的手段可以实现正义的目的吗?我们看电影的时候经常会疑惑,明明一个无恶不作的坏人为什么总是因为没有证据而被当庭释放?

为什么警察对坏人恨得咬牙切齿却还要请他喝咖啡而不是直接把他打出屎来让他老实交代问题?其实那些对坏人的权利,对流氓的容忍并不是为了保护坏人而是当那些无辜者被置于同样的境遇下他们不被同样的手段侵害,而这是正义必须付出的代价。邪恶讲目的,正义讲规则,邪恶不择一切手段,正义只能用正义的手段。这也是正义之所以是崇高的、伟大的原因,因为它和邪恶比往往需要付出更多的代价、抛洒更多的热血、有着更高的道德要求。正义的手段不是同情流氓,而是为了保护更多的普通人,让更多无辜的人不会遭受非正义的对待。如果银行看谁不顺眼就拿走谁的钱,那洛克菲勒的家低都压不住,只有通过正义的手段所实现的结果才是真正的正义。所以警察不能刑讯逼供收拾坏人,只能一步步找证据,商家不能通过违约缔造正义,只能遵守契约,同盟国不能通过屠戮平民去虚弱**而只能用血肉之躯挺进柏林,这才是正义的伟大也是正义必须付出的代价。

不管是“分配正义和持有正义”或“人们内心的朴素正义”还是“战争的正义性”,人们都需要付出正义的代价和遵守正义的原则,用正义的手段才能达到正义的目的。而正义的手段是讲究证据的,不是无中生有的更不是颠倒黑白的,正义的原则是建立在契约上的,正义的代价是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明知前途凶险却坚挺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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