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出场

同温和和王婕一样的歌迷还有很多,很多人到了演唱会附近,发现车子开不进去后,要么骑着共享单车,要么一路小跑,赶赴演唱会。

这其中,还有张旸和郑清桐……

晚上七点出头,距离演唱会正式开始还有半小时不到。

夜幕降临,天空中繁星闪烁,文体中心已经被密密麻麻的粉丝们坐满,不少粉丝穿戴上早早准备好的应援装备,举起粉丝灯牌,等待林琳出现。

很多没有去过演唱会的人常常不理解,为什么网络上就能听到的歌,要花钱、花时间去现场听。

只有去听过演唱会的人才知道,和一群有着相同偶像的可爱的人,一起静静的听着偶像唱歌,听得是现在的美好,听得是过去的回忆。

七点半一到。

舞台上的灯光闪烁,轻快的旋律响起,喧闹的文体中心在这一瞬间安静下来,所有人将目光齐刷刷的投向舞台中央,期待着那个熟悉的身影出现。

一连串密集的鼓点响起,每一个鼓点都敲在众人的心头。

“你眼神湛蓝像是海边刚归来,

上半身儒雅下半身邋遢。”

在一连串密集的说唱中,林琳身穿银色演出服,在密集的灯光中,踩着升降台从舞台下方出现。

“吼。”

“林琳。”

“林琳我爱你。”

一声撕心裂肺的雄浑男中音划破天空,将整个演唱会的气氛带入高潮。

内场前区。

张旸拉着郑清桐的手,挥舞着手中的荧光棒,转头对郑清桐道:“开心嘛?”

郑清桐的小脸涨的通红,点着头道:“开心。”

张旸眼中划过一抹得意,自打前两天见到吴让初,郑清桐就有些闷闷不乐。

为了能让郑清桐开心,他临时决定带郑清桐来看演唱会。

现在看来,这果真是一个正确的决定。

演唱会后台。

吴让初看了一眼小粉拳缩在一起的郭芷蕤,笑道:“怎么了?你不会紧张了吧。”

“才,才没有。”郭芷蕤很是没底气的回了一句,或许感觉自己的语气确实没有什么气势,她又不甘示弱的瞪了吴让初一眼。

吴让初顿时觉得好气又好笑。

这小妮子,自己害怕就算了,瞪自己是什么意思。

“没有就好,希望你等下面对几千人的时候,不要掉链子。”吴让初故意斜眼看着郭芷蕤,一副故意气她的样子。

本来就有些紧张的郭芷蕤,一听这话,气的直接给了吴让初一记粉拳头,嘴里嗔道:“坏蛋。”

“啊”

吴让初夸张的捂着自己被打的地方,佯怒道:“你打我干嘛?”

郭芷蕤直接给了吴让初一个白眼,不甘示弱道:“你讨打。”

“呵呵。”

吴让初冷笑一声道:“呦,有些人嘴上说着自己不紧张,其实还是蛮紧张的嘛。”

“除了华国好声音总决赛,这是我第二次经历这样的场面,而且是在偶像的演唱会,说不紧张是假的。”郭芷蕤低头,突然服软,像是一个乖巧的小白兔。

吴让初看着郭芷蕤的模样,眼中闪过一道柔光,他伸出宽大的手掌,轻轻按住郭芷蕤的头。

郭芷蕤感受着吴让初掌心传来的温暖,整个人浑身一僵,脖子一缩,一抹绯红爬上她的脸颊、耳垂,看起来很是诱人。

郭芷蕤的嘴角忍不住翘起,这一刻,她觉得吴让初好暖。

“做猪呢,最重要的就是开心。”吴让初贱兮兮的声音在郭芷蕤的耳边响起。

“你!”

郭芷蕤秀眉一瞪,扬起粉拳作势欲打,吴让初也不傻,起身欲躲,两人又闹作一团。

不过郭芷蕤紧张的情绪却跟着消减了不少。

一个半小时后,演唱会过半。

舞台上,一直没有停歇的林琳这时候也稍露疲态,虽然这些年,她一直让自己的嗓音、身体保持一个良好的状态,但岁月对一个人的消磨是无情的。

或许她在二十多岁的时候,可以肆无顾忌的唱满整个演唱会。

但三十多岁的她,不得不承认自己老了。

“呼”

“呼”

“呼”

舞台上,林琳重重的喘着粗气,轻轻拍了拍自己的胸口,让自己的呼吸尽量平稳下来后,林琳对着观众道:“不知道,你们会不会和我一样喜欢看《天籁之音》。”

“会!”观众们齐声喝道,和偶像喜欢同一个综艺,也是一件很高兴的事情。

“哦?”

林琳露出稍稍有些意外的神色,又问道:“那我要考考你们了。”

“考。”

“随便考。”

“上一期《天籁之音》,让你们印象最深的歌是哪一首呀?”

“《我》!”

林琳话音刚落,观众们齐齐给出了正确答案,即便是其他观众有不同的声音,也被声势磅礴的《我》,给压了下去。

听到《我》的时候,原本满脸笑意的张旸突然笑容一滞,心里隐隐升起一股不好的预感。

他转头看着郑清桐,发现郑清桐脸上的笑意全消,一张俏脸冷若寒霜。

“那你们想听嘛?”林琳微笑道。

“想。”

观众们先是没脑子的回了一句,接着心里齐齐冒出来一个念头,难不成林琳要唱《我》?

一想到这里,观众们齐刷刷的将炙热的目光投到舞台上,期待着林琳宣布答案。

林琳知道她的歌迷们在想什么,她的嘴角露出一抹得意的笑容,因为接下来,是她给歌迷们准备的惊喜。

“接下来,我想听到你们最热烈的掌声,最疯狂的呼喊,一起欢迎郭芷蕤和我同台,演唱《我》。”

林琳的声音在整个文体中心内回荡。

歌迷们先是一静,接着如同海啸般的欢呼声在文体中心响起。

“林琳。”

“郭芷蕤。”

“《我》。”

三种不同的声音此起彼伏,却又出奇的和谐,这是属于粉丝们的默契。

在众人的欢呼声中,在众人的掌声中,郭芷蕤身穿一袭米色印花长裙出现在舞台。

当郭芷蕤出现在众人视线的那一刹那,全场人的呼吸都跟着一滞。

美。

此时此刻,舞台上的郭芷蕤实在是过于美艳了。

一头精心打理的栗色卷发,一张绝美的狐媚子脸,一副傲人的身姿,配上一袭米色印花长裙,手臂处镂空的设计,在灯光的照耀下,隐隐能看到郭芷蕤白皙胜雪的肌肤。

张旸的眼中划过一道痴迷,转眼间又消散,心虚的看了郑清桐一眼,发现郑清桐的目光也在郭芷蕤身上后,他这才偷偷松了一口气。

郑清桐看着舞台上的郭芷蕤,眼神复杂,最后所有的情绪一点一点转化为妒忌。

是的,除了妒忌,别无其他。

从小到大一直被众星捧月的她,在遇到郭芷蕤后变得黯然失色。

她妒忌郭芷蕤抢走了原本应该属于她的众星捧月。

或许,也是因为这个原因,她才会选择主动追求吴让初,成为吴让初的女朋友。

因为,她知道郭芷蕤喜欢吴让初,所以她要抢过来。

和吴让初谈一场恋爱,郑清桐并不后悔。

因为吴让初真的很帅,她享受其他女孩子看到她和吴让初在一起时,羡慕的目光,她也曾真的喜欢过吴让初。

但成年人的恋爱只有喜欢是远远不够的,还要有面包。

所以,大三下学期的时候,面对张旸持续地、猛烈地追求,郑清桐选择和吴让初分手,和暴发户张旸在一起。

无他,只是因为临近毕业,人都要活得现实一点,不能总活在梦里,吴让初是很帅,但除了帅,他一无是处。

一个有女朋友的帅哥,是没有办法依靠“帅”变现的,但没有女朋友的帅哥可以。

尽管是郑清桐先负了吴让初,但她一直用这个理由安慰着自己。

和吴让初分开,对他们两个人都是最好的选择。

没有给观众们反应的机会,在孙老师的示意下,如同潺潺流水般的琴声响起。

“I Am What I Am,

我永远都爱这样的我。”

林琳成熟妩媚的声音跟着响起。

“快乐是快乐的方式不止一种,

最荣幸是谁都是造物者的光荣。”

郭芷蕤青涩清亮的声音跟着唱起。

两人的声音一浪接过一浪,将观众席上的听众带入属于她们的世界。

内场前区,张旸仿佛已经忘记了身边儿的郑清桐,一双三角眼里带着毫不掩饰的痴迷,痴痴的看着郭芷蕤。

从大一开始,郭芷蕤就是他心中遥不可及的星星,到了大四,郭芷蕤还是他心中的星星,只是这颗星星距离他越来越远了。

“我喜欢我让蔷薇开出一种结果,

孤独的沙漠里一样盛放的赤裸裸。”

经过彩排,林琳和郭芷蕤的配合堪称完美,两人的和声最后汇在一起,听的人一阵鸡皮疙瘩。

一曲终了,整个演唱会瞬间安静下来,大概隔了三秒钟后,整个演唱会爆发出海啸般的欢呼声。

“林琳。”

“郭芷蕤。”

两人的名字像是两朵浪花,一浪接过一浪。

台上,郭芷蕤努力让自己平静下来,而她的胳膊却不争气的抖着,这一刻,郭芷蕤知道,她的未来应该在这里,她的未来应该在舞台。

她喜欢这样的感觉!

“好不好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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