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发夹(上)

这棵树比不上秦家村的老槐树,但也枝繁叶茂。从夏波的角度看过去,万绿丛中隐藏了一点白。树的年龄不算大,树皮还透着嫩,他转了一圈有些无从下脚,又下意识看了眼躺在地上的蔡明。

蔡明对上夏波的眼神,脑袋一突,当即一个驴打滚站了起来。他下意识拍了拍衣袍,又瞄了眼似笑非笑的夏波,顿时铆足了力气对着树狠狠一撞。

树枝乱颤,一个白色的东西掉了下来。

在夏波印象中,最早沿袭了清王朝的旧制,女性的发饰大部分仍停留在珠钗,后来因为洋人渐多,珍珠逐渐流行起来,再到现在。

他捏着手中的蝴蝶发夹,月牙白的缎面上自然有一股珠光,银制的夹子被粘在背后,是闭合状态,其间还残留了几根发丝。

这是金依瑾的。

所有西式派作风的女性都喜欢这样,踩着不好走路的高跟鞋,或是洋装或是旗袍,梳着宫廷卷的发饰把蝴蝶发夹往脑后一别。有钱人家用缎面,自带华贵,穷人家便扯些碎花布,标榜自己跟上潮流。

他沉默不语,一旁小声呻吟的蔡明也逐渐没了声。他捂着肩膀,小心地凑到夏波跟前,才对上眼便叫道:“这是依瑾戴的!”

夏波没理他,突然伸手抽起了夹子的发丝。他抽完了一根还不算,紧接着又下一根,直到发夹上干干净净。qupi.org 龙虾小说网

蔡明瞪大了眼,欲言又止,瞧着夏波仔细观摩的模样,不仅咽下了肚中所有的话,还捂住了嘴。他容量不大的脑袋突然上演了前几天去看的曲儿,不是什么经典剧目,无非是痴男怨女之间的悲欢离合,却总能引得他啧啧称赞。

如今,他看夏波这专注的模样也与那台上演得八九不离十,他本沉痛的身体突然间轻快不少。可还没等他做上那春秋大梦,就见那发夹往自己脸上一砸,不疼,就是丢人。

他立马点头哈腰地捧着,生怕出了一点损失,可还没转个身,就见夏波身手利索地翻上了树。

个高腿长,往那树枝上稳稳一站,这老天爷的偏心就顿时出来了。

他憋了又憋,最后忍不住道:“夏先生可是有什么发现?”

夏波垂着眼,居高临下的角度让蔡明有些讨喜,像是地里的脏土豆。一身泥巴与灰,看似低贱,却最能发芽存活。

他轻笑了一声,道:“若是金家大小姐死了,金家会怎么样?”

蔡明张目结舌,如遭雷劈。

可夏波又道:“我记得金大当家的似乎就这一个女儿,家里没个带把的也不着急,不知是不是在外面背着金太太包了姨娘?”

蔡明呆若木鸡,仿佛灵魂出窍。

夏波点了点,继续道:“是了,若不是包了美娇娘,怎么会把当家的女儿要送给叶大帅做小?”

“这摆明着是明升暗降,给后来的挪位呢!”

蔡明捂紧了耳朵,口中念念有词,以示清白。

夏波瞧他这出息的模样,失了兴致。他用力踩了踩脚下的树枝,树身摇晃,吓得树下的蔡明往外处一躲,生怕殃及鱼池。

他扶着树干,树枝的实际受力比他料想中要小,按理说是好事。不管金依瑾是脸朝地还是背朝地摔下来,偏软的树枝会率先卸掉一部分力道,剩下的才会反给金依瑾。

本就不高的山坡被这么一折腾,剩下的高度直接跳下去也没事,更别说直愣愣摔下来的蔡明都还没事。可坏就坏在这个发夹上。

他之前抽发丝时就发现发夹夹得很紧,一根头发尚且如此,一把头发可想而知。他现在可以肯定,金依瑾是脑袋朝下摔下来的,很可能在中途就撞上了树枝,发夹被大力磨蹭导致脱落,恰好也能说明卡扣的夹子上为什么会有发丝。

他对蔡明所说,并非完全玩笑。就他之前所了解的小道消息,金依瑾这位金家独苗并不像是面上这样风光,金老爷这当父亲的也并非传闻所言那般把女儿视为掌上明珠。

至少,他相信,没有哪位真疼爱女儿的父亲,会把如花似玉的女儿嫁给能当她父亲的老头子当小妾。

唯一值得庆幸的,银质的夹子完好无损,没有任何被大力砸过的痕迹,也意味着金依瑾的头没有直接受到撞击,避免了死亡和痴傻的可能。

夏波又觉得可惜,或许对于金依瑾而言,痴傻了反而是好事。傻子天生不知世事,那便不觉得苦也不觉得开心,自然也不知道什么是好和坏。

他这个念头只维持了几秒,突然想到金老爷爱面子,纵使金太太再怎么爱护痴傻了的金依瑾,这送不出去的女儿始终是个累赘,指不定会是什么下场。

横竖都是送出去,倒还不如给叶大帅做姨太太。姨太太说着是妾,难听了些,可锦衣玉食的排面让多少正经人家大太太妒红了眼睛,咬碎了牙。

宁做富人狗,勿做穷人妻。

夏波嗤笑了一声,只觉得这世道颠倒荒唐。

蔡明见夏波不发声了,心里豁得一松。他自知自己是个什么身份,金家的事轮不得到他来听,更轮不到他编排,索性堵上了耳朵,装作不知。

知道得少一些,便糊涂过上一些,没愁没恼的,乐得清净。可夏波不说了,他又开始抓耳挠腮。

他想起了台上那出戏,陈世美都当了却又浪子回头,没有金不换,就是贱的!

“夏先生,可是有什么发现?”他刚说完,只觉得耳熟,又立马改口道:“可是发现了什么?”

两句话颠来倒去不过一个意思,顶多换了个顺序。蔡明自觉有问得高明,颇有文化。他胖乎乎的脸挤出一抹笑容,混着汗水在脸上有些反光,像是抹了一层油。

夏波盯了他几秒,见他把发夹捂得严实,突然笑道:“金小姐的衣冠冢就在你怀里,看仔细点。”

蔡明吓得手一缩,发夹就掉在地上,月牙白的缎带沾了泥。蔡明还记得夏波说的话,又急忙捡起来,又是拍又是吹的,不但没擦干净反而让那点泥腥子彻底散开,在发夹上分外醒目。

他一时间也没了办法,抬头找夏波,却发现对方早已不见人影。他愣了愣,一拍脑袋喊道:“夏先生,我怎么回去啊?”

山野空旷,他的声音传了出去,又隐隐被四周的山所包围,四面八方又弹了回来。蔡明颓然一坐,捧着发夹子看着漫山遍野望不到头的生机,眼里逐渐失了神采。

夏波来时张雪正与秦望舒在生闷气。

她看着秦望舒拉着秦苏亲亲热热聊着天,连个眼神都没给自己,就是故意冷落,一口牙磨了又磨,最后气不过直接在桌子底下踢了几脚。

秦苏惊呼道:“有人踢我!”

张雪尴尬至极,一时间看天看地就是不敢看秦苏。秦望舒似笑非笑,拉着秦苏的手安慰道:“她是踢我,没想到踢错人了。”

张雪怒目而视,秦苏好奇道:“姐为什么要踢秦姐姐?”

秦苏称呼张雪为姐,不过一晚上,这女孩就被张雪这个外人敲开了心门,而她在付出一盒昂贵的巧克力后仍只是个秦姐姐。秦望舒不否认,张雪菟丝花般的长相在待人接物上总有着天然的优势,大抵是每个人的潜意识总是偏向于弱者。

“她啊——”秦望舒拉长了语调,逮住了张雪忍不住的小眼神,笑道:“还能为什么,就是吃醋了。”

秦苏一愣,张雪更是没想到秦望舒会这么说,白腻的俏脸顿时烧了起来,却也没否认。秦望舒还想说点什么时,被突然传来的敲门声打断,还未等秦苏站起身,便被一把推开。

夏波人高腿长,像是一座墙把门框堵得严严实实。他看着拉着秦苏手的秦望舒,又瞟了一眼明显落单的张雪,挑了下眉道:“出来聊聊?”

张雪脸色一白,下意识看向秦望舒。对方站起身,若无其事的理了理身上的衣服,才拉起她的手往外走。张雪神色复杂地盯着两人相握的手,她固然是不喜欢夏波的,甚至有些害怕,但若要说多喜欢秦望舒也没有。

秦望舒与夏波,这两人在她眼里并无区别,只是她两害取其轻罢了。

张雪的手是冷的,她母亲怀她时吃得不好,又得了伤风,为了她始终不敢吃药,只能硬生生地撑着,直到她出生。她出生在寒冬腊月,与所有的冬日都一样,只是她出生的那年格外的冷,城里冻死了不少乞丐。

都说女人怀胎生育是在鬼门关走了一道,母亲跨过了鬼门关阎王没能收她,转而盯上了她。她自出生起便体弱多病,那时候迷信,她母亲找了个瞎子给她算命,说是八字太轻注定活不长久。

母亲大悲之下对她格外爱护,哪怕日后生了弟弟也仍是越不过她,因为在母亲眼里,她是一个过一天就少一天的人。谁又会和将死之人去争呢?

她母亲是这样想的,她弟弟也是如此,乃至于她也不例外,可就是这样,她一天天地长大了。但人是有惯性的,她母亲让习惯了,她弟弟也让习惯了,她成了家里那个说一不二的小霸王。

从女子学堂,到西式教育,她越走越远,越飞越高,终于知道她并非天生体弱,而是母亲生病太久,以至于把寒气传给了她。那一瞬间,她很难形容自己是什么感受。

她想起了幼时无数次与生死擦肩的瞬间,那种无力和深深的恐惧感刻在了她脑海里,以至于活下去成了一种执念。你问她怨不怨?

她不是圣人,做不到功过相抵,看着身强力壮的弟弟,她没有一刻是不怨的,但她更想活下去。所以不管秦望舒对她如何,只要对方能护着她,她就是一条忠诚不变的狗。

与张雪冰冷的手相比,秦望舒的手很暖,不仅指尖是热的,掌心更是暖烘烘,连带着张雪也暖了起来。她就这样握着张雪,清瘦修长的手指,在指腹和关节处有着明显的茧子,手掌略平,不像寻常女儿家那般柔软。

老一辈的人总是说,手厚有福气,秦望舒这种自然是命苦的。张雪有些恍惚,看着对方身上价值不菲的风衣,料子阔挺结实,虽然有些硬,却总是走在时尚的前沿,很难与命苦产生联系。

她手突然被捏了捏,紧接着一根手指头在掌心开始勾画——我来。

夏波特意离得秦苏的屋子远了些,开阔空旷的四周让他一眼便能看得清清楚楚。他视线掠过秦望舒与张雪相交的手,笑了下道:“金依瑾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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